六十四歲的謝姓男子佯稱辦事,向兒子取得證件辦信用卡預借現金並五度上酒店,讓兒子欠下十三萬餘元債務;直到法院核發銀行聲請的支付命令,兒子才知被騙,怒告父親涉嫌偽造文書,檢方予緩起訴處分。

新北市謝姓男子口袋空空,卻想到酒店當大爺,二○○四年他藉口辦事,向在外地工作、居住的兒子取得過濾器證件,到兩家銀行以兒子的名義辦信用卡,陸續預借現金、消費四萬多元。

他還到台北市三家酒店消費五次,刷卡付帳,連帶先前預支的現金,共讓兒子欠下十三萬餘元債務;因帳單都寄到自己住處,兒子毫不知情。

新北地院核發銀行聲請的支付命過濾器 光頭水令,銀行並向謝姓兒子提出請求給付濾水器 光頭水信用卡帳款訴訟,獲勝訴;兒子才知老父連他都騙。謝子上訴,指銀行未確實審核身分就核卡,讓他父親涉犯偽造文書罪,銀行也有法律責任。法院認為他空言指摘,駁回上訴。謝子無奈才對父親提出偽造文書告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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